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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即时:现场警示!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引发“二次事故”,行人、非机动车闯禁易引发死亡事故

2023-04-07 17:10:26 话匣子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历来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


【资料图】

在对近3年来上海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深入分析后,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今天披露——

在全市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中,追尾事故占比近5成,多数发生在早晚高峰时段、常发性拥堵路段,重型货车事故数量最为突出;因行人、非机动车闯禁引发的死亡事故,占高速公路死亡事故总量的10%以上;发生事故、抛锚后,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引发“二次事故”以及涉及道路养护施工的事故,都屡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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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交通事故呈现5特点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介绍,在本市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发生的交通事故,主要呈现以下5个特点:一是缓行路段追尾事故高发;二是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引发“二次事故”;三是重型货车肇事占比大;四是夜间死亡事故风险高;五是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禁引发事故时有发生。

从事故类型梳理分析,在全市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中,追尾事故占比近5成。其中,多数发生在早晚高峰时段,高速公路收费站、车辆交汇处等常发性拥堵路段,特别是在夜间视距不佳情况下,事故风险进一步加剧,发生事故易造成人员伤亡。

去年8月一天,G1503上海绕城高速(嘉定段)发生一起重型货车追尾前方小客车后,又撞击前方因道路拥堵正排队等候的重型货车的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

去年9月一天夜间,G1503上海绕城高速(奉贤段)的一起5车追尾事故,就是发生在道路拥堵路段,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

从肇事车辆类型看,重型货车最为突出。据统计,高速公路死亡事故中,涉及重型货车肇事(承担同等责任及以上)的事故占比达50%。从事故调查原因看,货车驾驶人分心驾驶、疲劳驾驶等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这些原因引发的重型货车死亡事故占重型货车肇事死亡事故总量的50%以上。同时,因重型货车超速、超载、违法倒车、违法停放等违法行为引发的事故也时有发生。

另外,全市高速公路共发生因行人、非机动车闯禁引发的死亡事故占高速公路死亡事故总量的10%以上。从事故调查情况看,行人、非机动车不熟悉路况、错误使用导航(使用机动车导航线路)从高速公路隔离护栏缺口、城市快速路上下匝道等无人员值守点位闯入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去年10月一天,S5沪嘉高速发生一起行人违法闯入被行经小客车撞击的事故,造成1人死亡。去年6月一天,崧泽高架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闯入的交通事故,同样造成1人死亡。

从事故发生时间来看,夜间高速公路事故风险更高。据统计,本市高速公路在夜间(19时至次日6时)发生的死亡事故占全天死亡事故总量的一半以上,特别是追尾前方重型货车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占比达60%。分析事故成因发现,事故中重型货车未按规定黏贴反光标志的情况较为普遍。‍

去年8月一天夜间,S20外环高速(闵行段)发生一起两辆集卡追尾相撞事故,造成后车驾驶人当场死亡,经调查,前车因机械故障抛锚后未按规定放置警告标志且该车车尾反光标志缺损,在夜间无法起到警示提示作用,是造成后车追尾的原因。

此外,发生事故、抛锚后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引发“二次事故”以及涉及道路养护施工的事故,屡有发生。今年2月一天,G1503上海绕城高速(松江段)发生一起“二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经调查,第一次事故发生后涉事双方均未放置警告标志,导致二次碰撞,后车驾驶人死亡。

据统计,近3年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2.3万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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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安交警部门制定一系列措施

根据对这些事故的研判分析,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本市公安交警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从深化联动协作、加大巡查力度、加强源头管理等方面,进一步降低事故风险。

在深化联动协作方面,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继续牵头会同交通部门和管养公司,切实发挥“一路三方”共管机制,加强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施工养护等作业信息共享,及时通过情报板、显示屏以及导航地图等发布提示信息。对于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占道施工养护作业造成沿线拥堵的,及时在排队车辆尾部采取队尾警示、秩序管控措施,防止发生追尾事故。

同时,排查常发性拥堵路段,协调增设临时性照明设备、LED警示灯、高音喇叭等提示装置,降低因堵致祸事故风险。用足用好各类信息化系统手段,持续加强异常路况隐患动态监测,依托“视频+实兵”巡逻管控方式,加强对夜间、凌晨的巡查频次,及时发现拥堵、事故、抛锚等情况,有效采取显示屏提示、设置警示标志等方式,强化路面警示提示。

在加大巡查力度方面,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坚持动态调整优化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交警勤务安排,特别是加强午后、夜间等重点时段的警力部署,确保充足执法力量。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高架安全区域开展针对重型货车的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拦截、检查道路施工、绿化养护等专用车辆及危化品车、集卡等重点货运车辆,严格纠处重型货车“三超一疲劳”、未按规定黏贴反光标志等违法行为,切实消除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通行安全风险。

在狠抓源头管理方面,对重点客货运输企业、过境高速公路养护承办单位开展上门检查警示,督促企业加强对名下车辆安全状况的检查及驾驶人的日常安全教育,有效防止“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做好大客车乘客安全带提示工作。

对在事故深度调查过程中发现运输企业存在默许或放任疲劳驾驶、超载超限等未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的违法行为,将积极会同交通、应急等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促进强化源头管控意识。同时,严格落实施工养护报备审批及作业全流程监管,利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情报板及时发布施工提示信息,对未安全施工、不在规定时段施工的立即部署现场警力予以叫停、处罚。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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